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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广旅游消费信贷

2000-04-27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赵秋丽 我有话说

本报济南4月26日电“五一”来临前夕,山东省旅游和金融部门将在全省推广旅游消费贷款,让想游山玩水的普通百姓玩的时候“有时间又有钱”。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和山东省旅游局联合下发《关于大力推进旅游消费贷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的金融和旅游部门积极配合,有针对性地在大中城市和特定人群中大力推广贷款旅游消费。

据有关人士透露,按照规定,特约旅游单位可与贷款人签订《旅游贷款合作协议》,并在贷款人处开立存款帐户。旅游贷款只能用于支付与贷款人签订协议的特约旅游单位指定项目的旅游费用,旅游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的80%,具体情况银行可按担保方式的不同制定相应的贷款限额,旅游贷款期限最长不应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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